朝有大政,必下廷议。
廷议都议些啥?‘大凡国之庶政俱在廷议范围内,举其荦荦大者,便有议立旨、议储嗣、议建都、议郊祀、议宗庙、议典礼、议封爵、议亲藩、议大臣、议官制、议民政、议财政、议赋役、议漕运、议军事……’
天子在一月之前就已下诏廷议陆运改革之事,这也算事体重大之事。而昨日端午的热闹喧嚣,多少有些冲淡了这种本该自持严肃的氛围,直到今早上朝来,许多官员才恍然记起端午过后就是廷议之日!
昨日自我放飞的过头了。
此次廷议由吏部主持,因事关好几个部门,其性质又无法划定到底该归为哪部,一般这种就由吏部出面主持,由各部会奏。
会奏就是由吏部侍郎先将‘结果’拟稿,誊清之后交至应议者署名,然后再由吏部尚书封进。如果应议者的意见不统一,还需将各种不同意见一并呈给皇帝。
此番廷议之事有二:其一,议驿路改革,具体就是南北陆路的改革;其二,划定南北中三个区域为特别经济区。本来只有其一,其二是后面临时加上去的。
而这次参与部门人数不少,除了六部九卿、六科十三道,还加了各省巡抚、总督、五军都督府及部分勋戚,共计六十余人。吏部还将誊清之后的议题刻成册子,当做简单讲解,而后每册附书格纸二张,分送给应议诸臣。要求每一题都需详议应行应止的原因,限三日内送部再加考订。
若有避嫌不行开议之人,或有别的意见者,另自为疏,由内阁一并覆议,再恭候宸断。
所以,廷议虽是议‘结果’,却非最终结果,还是要皇帝做出最终裁决:完全采纳,部分采纳或者不予采纳。要是皇帝不满意廷议结果,还可以屡次下议,甚至一票否决,置廷议而不顾。
李琚是对廷议有些担忧,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,这种方式很容易流于形式,并非众大臣集议,畅所欲言,难免不会被少数尊官左右,卒出于一人之见。
另外还有陛下的态度,给他的感觉似乎陛下只是对朝臣的态度感兴趣。这样廷议的效果难免不会大打折扣,而且将来政令推行起来,其阻力也会不小。
其实他也曾向陛下建议过,宜采用朝议的方式,如宣德朝那样,皇帝与群臣面议,当场有了结果后直接传旨施行,不待批答,可是被永明帝给否了。
“老大人,非朕不愿与众卿家面议,而是这事自去年开始,朕就给过无数次面议的机会,朕也希望能当廷决断,然后下旨实施,不希望久拖不决,只可惜……事与愿违啊。”
“而且这事很有难度吗?修一条路而已,怎么就会久拖不决?朕也好奇啊,所以就想看看,朕的这些好大臣们,他们心里究竟在打什么算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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