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一个典型的查案小能手,也是历史上第一位有迹可循的状元。
一开始李元吉还没想起他,直到在李纲送来的文书上看到他的名字的时候,李元吉才想到他的履历。
让刘俊去查内侍省监,让他去查刘俊,这样才能查清楚潜藏在内侍省的毒蛇到底是谁。
虽然李元吉已经初步排除了刘俊的嫌疑,但刘俊仍有嫌疑,所以不得不查。
孙伏伽是治书侍御史,就在宫里上班,所以在殿前侍卫的传唤下,很快出现在了昭德殿内。
孙伏伽是一个二十岁刚出头的青年,看着相当精神,即便是穿着一身犹如乌龟壳一样的绿色官袍,也难掩身上的锋芒。
这才是青年才俊该有的样子。
这一点就比李元吉好多了。
李元吉盯着一张二十刚露头的脸,活的却像是个三四十岁的人,操的是五六十岁人才会操的心。
活的是相当累。
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。
在李建成、李世民被囚,李渊又撂挑子的情况下,大唐的一切全扛在了他的肩上,他就算不愿意操这份心,也得操,不然大唐就完了。
“臣治书侍御史孙伏伽,参见齐王殿下。”
孙伏伽到了殿中以后,不卑不亢的躬身一礼,仰起头以后,眼中透着明亮的光芒。
这倒不是说他觉得自己机遇来了,有心投效李元吉,所以才目露锋芒。
而是他是个年轻人,又刚刚获得大唐所有读书人头名的成绩不久,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,所以才处处透露着锋芒。
觉得自己才华过人,觉得自己能在朝堂上一展所学,一展包袱,最后位极人臣,成为将富贵和权势尽握于掌中的存在。
这不是一个特例,而是一个普例。
事实上觉得多数初入官场的人,都有这种心思和想法。
但是在官场上磨砺久了,认识到了一山还比一山高,认识到了关系远比能力和才华更重要以后,就会悄然的泯灭于宦海之中。
李元吉觉得,趁着孙伏伽还没有被权力场磨去棱角之前,刚好可以提拔他一番,让他做一柄锋利的宝剑。
最重要的是,这个人是去岁中的状元,虽然被李建成邀请到东宫饮宴过,也被李世民手底下的杜如晦招揽过,但还没有投入到李建成和李世民门下。
所以可以放心的收为己用,培养成自己的肱骨之臣。
在大唐,肱骨之臣不是按个论的,而是按群论的。
你要是只有那么一两个肱骨之臣,你都不好意思说你在大唐掌着权。
毕竟,羸弱如李建成,手底下都有李纲、裴矩、魏徵等一众的肱骨。
你要是只有一两个肱骨的话,怎么好意思出去见人?
“不必多礼。”
李元吉宣告了一声,示意孙伏伽坐下说话。
孙伏伽再躬身谢座以后,坐到了殿内的一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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