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方知府真的上了这一策,那就是朝廷清流的敌人,就算是他不是严嵩的门生,也会被当做严党攻击。
极端化的政治环境中,一旦走入舞台中央,就没有两面派,只有选边站。
严嵩是嘉靖四十一年被勒令致仕的,现在是嘉靖三十四年,一旦方知府被扣上了严党的帽子,也算是四九年进**了。
凡是对大地主动手的,基本上在明史上的名声都臭不可闻。
就算是出身于清流,也是清流领袖的“明摄宗”张居正,也因为一条鞭法死后被清算。
要知道张居正在任期间,可是上奏皇帝免了江南历年的积欠,可就算是这样依然被骂“与民争利”的酷吏。
也不知道这些抗税的地主,哪里能算得上是“小民”,哪家小民敢拖欠朝廷的税款的。
苏泽想了想,还是将在江南追缴积欠的这一条划去,他想了想,换上了另外一条。
厘金。
这项制度总被认为是满清的发明,实际上宋代就已经有了。
其实如今大明朝的商品经济已经相当发达了,大明朝也是有商税的。
大明商税种的钞关税和厘金的性质差不多,而且征收的也不少,明末已经是仅次于田赋和盐税的第三大税种了。
大明财政的问题,不是没有商税,而是商税征收不足,或者说商税征收成本过高导致的**问题。
大明商税主要分成是过税和住税两个部分。
过税,就是过路税,也就是对商品流通环节征税,最大头是钞关税。
住税,则是对商铺店铺、买卖田地交易、酒和醋之类专营产品征税。
比如苏泽从蔡家过户商铺和茶园,就是向官府征税的,而每一间店铺也要定期交店税。
商税的问题就是,在大明**的体系下,商税收不到朝廷手上。
原因也很简单,土地是死的,无论怎么隐瞒土地,一个地区的土地也不可能突然消失无踪,如果一个地区土地总数急剧变少,也是会影响当地主政官员考成的。
大明朝的土地是在减少的,但也是历经了很多代缓慢减少的,而不是一下子减少的。
但是商税就不一样了。
到底过往了多少船只商队,进城交了多少城门税,这些上级都是没有办法核查的。
远在京师的户部,肯定不可能知道南平的城门交了多少城门税的。
像是江南地区,商贾进城的队伍都排成长龙,可是交的城门税和福建也差不多。
苏泽提出的第二条方法,就是在倭乱地区征收开钞关,征收钞关税,将这笔钱用来平倭。
不过原本大明朝的钞关税是相当的粗糙,它并不是对货物征税的,而是对运货的船来征税的。
所以与其说这是一笔货物流转税,不如说是征收的车船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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