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是我的,只能是我的,谁都抢不走,你也不能!”
宋楚词咬牙切齿时,俊俏的脸色有些狰狞。
陆宁稍稍垂下眼帘,看着她已经露出大半个的雪白胸膛,淡淡的说:“你也该很清楚,你用这种很香艳的手段,对我来说没有丝毫用处。你该穿上那只破鞋试试,或许一只就能解除我对你的无力现象。”
“我是不会穿上那只鞋子给你的看的,给谁看,都不会给你。”
宋楚词的呼吸,越来越急促,情绪也越来越暴躁,就觉的身体里那股子熊熊燃烧的烈火,几乎要把她给焚烧干净,让她全身都在打摆子似的发抖,猛地张大嘴。
她想吐出在身体里燃烧的火焰,只是无论她张的嘴巴有多大,都只能发出近乎于哭泣的嘶哑叫声。
西厢房的房门,传来了一声轻响。
躲在门缝里偷看的劳拉,很是为宋总当前的古怪,诡异样子而担心。
陆宁闲着的左手,冲那边晃了晃,示意她不用担心时,宋楚词猛地低头,一口咬住了他的肩膀。
女孩子的小白牙很锋利,无论是啃西瓜皮还是还是红萝卜,那都是咔咔的相当干脆了。
不过咬在陆宁那子弹、陌刀都伤不了的皮肉上后,就当是在给他挠痒痒了。
陆先生忽然想到自从他重生后,就再也不怕蚊虫叮咬了。
看来,刀枪不入的好处简直是多不胜数,也有些小遗憾:被蚊虫叮咬了后,能痛快的挠痒,也是人生大乐趣之一。
今后可能再也品尝不到这种乐趣了,岂不是遗憾?
唯有心情很放松的人,才会想到这种无聊的事。
所以陆宁很奇怪,怎么在宋楚词化身一只小狗,死命摆着脑袋想咬破他肩膀时,心情会这样轻松。
就像小两口玩耍那样,无比的悠然自得。
要不是担心自己的皮肉,会把宋楚词好看的小白牙给拽下来,陆宁还真不想跟她说:“行了,别费这力气了,我自己拿刀子都割不破,你能用牙咬开?”
小狗马上就停止了撕咬,盯着他肩膀缓缓问道:“为什么?”
“我也不知道,从昏迷中后醒来就这样了。”
陆宁看着自己满是口水的肩膀,有些心疼的皱眉:“这可是我刚买的新衣服,被你弄得这么脏。”
“你、你变成另外一个漠北北了?”
宋楚词才不管自己的口水,弄脏了陆宁的衣服,一下就想到最关键的地方。
“就是这样。”
陆宁也没否认。
宋楚词眼角剧烈跳了几下,哑声问:“为什么?”
“我也想知道,可找不到能回答这个问题的人。”
“你,其实早就是跟漠北北一样的人。”
“可能是这样吧,如果我早就知道我这么牛比的话,以前真不该那么小心。”
陆宁很些遗憾的叹了口气,问:“那个啥,你是不是该下来了?女人在满脑子不健康想法时,不都该去找根黄瓜啊,茄子啥的吗,坐在一块无法帮你解决问题的石头上面,算咋回事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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